北京规定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日期:2014-04-11 10:00
  昨天,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新版《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今后公众举报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隐患的,最高或可获得30万元奖励,办法已从即日起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举报奖励金将按照原本货值金额的2%、4%、6%发放,对于货值金额100万以上的违法案件,最高奖不超过10万元。同时,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人员,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或者食品药品行业内举报人员,将适当提高奖励额度。特别是对于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出重大、特大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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