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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举报食药违法行为奖励办法
日期:
2014-04-11 10:00
,消除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的举报人,将最高给予不超过30万元奖励。
根据《办法》,凡是在2013年11月1日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履职以来所接到的举报行为,都将按照新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今后市民只要通过相应职能部门对外公布的举报电话、传真信件或上门举报等方式,就可认定为向职能部门提供了线索。具体举报奖励办法,将在市食药监局官网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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