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猪肉收储措施
日期:2014-04-17 10:28
规定,决定启动省三级响应措施,并由猪肉收储企业开始托市收购。
  首轮收储不少于300吨,不可压级压价
  省发改委介绍,本次托市收储从4月15日开始到5月15日,暂时按一个月时间不低于300吨收储数量调控。托市收储任务由承担中央和省级肉类储备任务的甘肃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联友食品冷藏有限公司共同承担,其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承担200吨,兰州联友食品冷藏有限公司承担100吨。收储对象(即肉源)是省内生猪养殖户,主要通过省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来完成。
  对于收储价格,省发改委称,收储企业要随行就市,不能压级压价。收
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09 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