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食品药品监督活动
日期:2014-04-22 14:19
建立由检察院负责牵头,公安机关、环保局和食药局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报告专项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部署和开展。要将本次专项监督活动与高检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对于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要及时移送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立案查处。对发现的相关制度和管理问题要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法制化,加快推进福建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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