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4-29 09:35
术规范》(SB/T10395-2005)的要求;
(二)建立肉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
(三)落实无害化处理、消毒、质量控制和溯源管理等制度;
(四)配备有资质的检验(疫)人员,并对屠宰的家禽实施兽医检验(疫);
(五)对检验(疫)合格的生鲜家禽产品加封印有企业标识的外包装,且该外包装应符合食品标签通则要求;
(六)使用符合生鲜家禽产品运输车辆设计标准的冷链专用车配送生鲜家禽产品,或交由具有生鲜家禽产品经营资质的经销商配送生鲜家禽。
鼓励家禽集中屠宰厂(场)采用满足卫生和质量安全要求、并通过ISO9000管理体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