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过动物传染病防治修正案 防家禽传染禁市场贩卖
日期:2014-05-05 16:26
情通报及不依动物防疫人员指导者,不予补偿。
  为鼓励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主动通报,草案规定,通报新发现或岛内曾发生而持续2年以上未有病例的动物传染病,因而遭扑杀的动物,得依评价额以内予以补偿。行政院院会通过修正草案后,将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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