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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实施省级冻猪肉临时收储
日期:
2014-05-08 16:48
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收储管理工作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负责,收储具体工作委托省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浙江省物价局监测预警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省级冻猪肉临时收储计划收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冻猪肉2000吨,收储的生猪产地必须是浙江省,收储企业不得压价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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