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拟规定食品等8大类产品必须强制使用商品条码
日期:2014-05-21 10:47

  3 陶瓷制品、日用化学品、玩具、纸制品;
  4 农药、肥料、种子;
  5 人造板、电线电缆、家用电器;
  6 服装及服饰、纺织制成品、针织品及其制品、皮革制品;
  7 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
8 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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