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3 10:30
从福建检验检疫局获悉,该局近日针对辖区进出口食品出台8项便利企业措施,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便利优良企业通关。
这些措施包括:
一是需办理动植物检疫审批的进口食品,在受理环节不再要求每次到窗口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纸质材料,首次提交后在有效期内的可免于提交。
二是进口食品通过总局检疫审批许可后,企业不需再凭纸质《动植物检疫审批许可证》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受理报检的分支机构直接通过电子检疫审批系统进行审核和核销。
三是对国家级示范区内出口食品原料基地申请备案的,免于上报省局食品处审核,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