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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十二五”畜禽养殖减排方案出台
日期:
2012-08-10 08:55
标的重要措施。针对不同畜禽养殖品种和养殖场(小区)养殖规模,我市将鼓励干清粪+粪便产生有机肥、沼气池+废弃物还田利用等五种模式进行治理。此外,为强化监管,凡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的污染综合治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未经环保验收合格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通过环保验收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保证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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