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市开展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
日期:2014-06-09 16:54
谈判和比选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确定,保险期限1年,保险金额为1000元/头,保险费率6%,保险费60元/头,保险费分摊原则上按养殖户自缴30%、县(市、区)财政补贴70%的比例执行。⑷奖补政策。市财政按照各县(市、区)政府补贴资金总额的10%进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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