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黄岛区畜牧兽医局四措施加强生猪产地检疫监督
日期:2014-06-16 17:19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依法立案查处。强化对生猪流通、屠宰环节的监管,严格落实生猪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耳标进交易市场、屠宰场制度,坚决杜绝在屠宰场、交易市场实施产地检疫和以补检代替处罚。加强对生猪养殖大户的监督管理和定期巡查工作,督促养殖场规范建立养殖档案,落实出栏动物检疫申报制度。要求各动监站将发现的出栏不报检、无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进场交易、屠宰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上报区卫监所,并协助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调查取证,依法进行处理。
  三是加强量化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决定将生猪产地检疫工作列入各动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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