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从四个方面提升进口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日期:2014-06-24 15:03
食品安全要求。
  二是要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安全责任。进口商是进口食品安全责任的主要承担者,是食品进口市场的主体,要督促进口食品的责任主体依法落实责任,诚信经营,包括完善质量安全体系,重点产品进口商提交检测报告,境外出口商和生产企业提交自主检查报告,实施不良记录制度。
  三是要把握好责任互动关系。完善双边交流合作机制,把重点放在加强风险评估、市场准入、考核检查方面,使出口国政府落实责任,市场主体落实责任,以此为基础,用好系统监管措施,促进形成良好的责任互动关系,形成完整体系合力,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0 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