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犯罪或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日期:2014-06-25 16:07
  昨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下简称草案),草案对违法经营者加大处罚力度的同时,对情节严重的除保留吊销许可证,增加了行政拘留和追究刑责,对食品安全犯罪增加了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
  草案加大了对食品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对在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规定直接吊销许可证,并处最高为货值金额30倍的罚款;对明知从事上述严重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场所或者向其销售违禁物质的主体,规定了最高二十万元的罚款;对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出具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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