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动物检疫监督执法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4-06-26 10:29
缺,对动物检疫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掌握不深入,动物检疫程序和操作仍然有不规范之处。二是检疫证明填写不规范。部分动物检疫人员工作不够细心,责任心不强,填写检疫证明时字迹不清晰、内容不完整、填写有误等现象时有发生。如督查组在5月12日对浙江省余姚市进行检查时,现场发现一份签发日期为5月14日的检疫证明存根。
  (三)机构建设仍不健全
  一是部分监督机构执法主体资格缺失。目前全国仍然有少数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有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如湖南省仍有2个市级和33个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是独立法人,有5个市级和88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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