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应明确细化各部门监管范围
日期:2014-06-27 10:22
安全委员会是制定规则、实施和指导地方监管的唯一、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比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如果边界不清,就可能出现重复监管或者检测的空当。蒋巨峰委员认为。
  不少委员指出,修法时应做好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衔接。刘振伟委员认为,我们过去的管理体制是分段管理,当然现在有一些整合,但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的界限实践中不是很清楚,管理的边界也不是完全清晰。
  洪毅委员说,第一章第2条中只是把生产环节和经营环节纳入了食品安全的范围,没有把食品安全的源头
2/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