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食品安全
>
东莞7月起严治销售病死猪肉行为
日期:
2014-07-02 09:45
出场。加强病、死生猪处理的监管,严格按照四不准一处理(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原则处理病、死生猪,有效防止患病和病死动物流入市场。
2
/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资讯
产品
求购
品牌
展会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1/03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