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设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日期:2014-07-28 15:34
  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温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已印发,本市将定期公布黑名单。上榜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整改不力或再有违法行为的,会被依法从重处理。
  被拉黑后,企业除了要接受相关行政处罚外,还会成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每季度至少被检查一次,并随时追踪整改情况,直至达到要求;每季度要向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此外,被列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3年内(含被列入黑名单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及被列为政府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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