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设立食品安全黑名单
日期:2014-07-28 15:34
变质、掺假掺杂伪劣食品,或者经营、销售明知是掺假掺杂伪劣食品以及经营、销售同一系列变质、过期食品两次以上(含两次)的
  仿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其他产品标志,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
  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恶劣影响的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履行不到位,发生四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的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且经查证属实的
  拒不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督管理、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抗拒执法或变相抗拒执法的
  食品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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