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04 10:28
猪储备专项资金三个专项,由财政部门会同畜牧主管部门及储备主管部门管理。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生猪疫病防控、生猪良种繁育技术、生猪保险、生猪市场信息化建设以及储备等具有公益性、公共性的重点领域和环节。二是支持规模化生产。主要是支持农产专业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由其统筹用于发展规模化生产。三是加大散养农民支持力度。鉴于散养风险较大,财政支持要向散养农民予以倾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防疫部门、供销合作社组织等给农民提供免费或保本价的防疫、繁育服务;保险对散养农民给予重点支持等。
调整完善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