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农残标准更严 滇供港食品实行全程监管
日期:2014-08-05 10:08
配备食品安全员,加强供港备案种植养殖场、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原料查验、储存、加工及出厂检验等自检自控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
  开展农残普查,提前介入监管。去年协调29.4万余元经费专门用于开展香港《规例》普查计划,今年又将国家质检总局拨付的113万元香港农兽药残留规管方案专项经费专项用于供港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及相关应对工作。开展农残普查,按照质检总局《主要供港食品中农药残留普查工作方案》要求,去年结合云南辖区供港食品、农产品实际,全面开展辖区内供港食品、农产品中农残状况普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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