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未允许进口日本热加工鸡肉
日期:2014-08-18 09:49
,相关准入程序详见《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据了解,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通行做法,拟输出国只有完成相关准入程序方可对华出口肉类产品。在输出国完成准入程序后,中国进口商须按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取得进口肉类产品备案资格后,方可申请从输出国的注册企业进口肉类产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按检疫要求进口有关产品;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中国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另外,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还必须符合国际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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