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委员:食品安全法应对小作坊作出规定
日期:2014-08-20 09:43
常特殊,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难以满足修订草案关于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意味着这个群体食品安全风险比较高。二是这个群体规模非常庞大,引发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影响也比较大。另外,可能还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
  洪毅委员说,修订草案关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定中,小作坊的小字应该去掉。法律是否适用于一项具体事务,是以其对社会是否可能造成危害来决定的,而不是以大、小为原则。不管大小,只要是违反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就要承担相应责任。
  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
2/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23 1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