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8-25 14:26
有保障的食用农产品主要产地、基地签订场地对接协议,通过互认检测结果,采取方便入市措施,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渠道。鼓励经营者与有一定规模、信誉良好、质量可靠的食用农产品合作社、生产企业签订供货协议。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惩违法犯罪
通知要求,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监督抽检。市、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点加强监督抽检,及时规范经营行为,查处违法案件。
强化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加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