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02 17:10
消毒设备,购买猪肉冒充牛肉,添加牛肉香精,雇佣未经健康体检的工人具体从事风干牛肉的生产包装,将生产的假冒、伪劣风干牛肉通过批发、零售、网络销售、物流发货等方式销往包头周边地区及陕西等省市。
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查扣被告人王某、李某准备用于销售的成品风干牛肉、风干羊肉共17353.82公斤,用于生产的原料生鲜猪肉5322公斤,现场扣押销售风干牛肉记录27页,其中部分符合鉴定条件的记载经鉴定销售金额为人民币892962元。
经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检验研究院、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王某、李某生产的风干牛肉菌落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