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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头以上设病死畜禽处理场 漳州政府将资金补贴
日期:
2014-09-10 17:14
面,要求工厂化集中处理场应当建立并落实防疫消毒、收集运输、台账登记等制度,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致病微生物扩散,确保病死畜禽收集及运输的生物安全,保证处理数据真实有效。工厂化集中处理场不得直接向养殖者收取处理费用,但有协议约定的或养殖者自愿从保险理赔金中支付的除外。
据悉,漳州市政府按年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工厂化集中处理场每台处理机5万元的一次性购机补贴,对自购自用处理设备的养殖场视设备处理能力给予每台5万元或2万元的一次性购机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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