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9-12 11:04
从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获悉,上月福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1.9%,与前一个月比涨幅回落了0.4个百分点,也是自今年5月以来的最低点。从同比看,上月我市食品上涨幅度最大,达到了3.4%。
据了解,上月构成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八大类商品价格同比六涨二降,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3.4%,居住类价格上涨1.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1.2%,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1.1%,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6%,烟酒类价格下降0.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下降0.1%。食品价格上涨再次成为拉升CP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