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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竹林内搭盖屠宰点 私宰生猪销售获利
日期:
2014-09-24 17:21
审前调查评估意见,于日前对此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某、黄某某等16人因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50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罚金。因本案持续时间长,社会影响较大,不对被告人林某某适用缓刑,除林某某以外的15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并同时决定两年至一年不等的缓刑考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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