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组织开展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保障市场肉品质量安全的通知(农医发〔2014〕30号)
日期:2014-10-08 09:54
兽医和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紧紧抓住节日期间群众业余时间较多、出行人流集中的时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屠宰行业监管和肉品质量鉴别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肉类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的典型违法犯罪案件,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向社会公布畜禽屠宰管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对群众、媒体反映的生猪屠宰质量安全问题,第一时间组织核查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和生猪屠宰主管部门要将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有关工作情况和问题及时报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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