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监总局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日期:2014-10-08 10:40
判,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提供咨询建议;二是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相关政策法规、重大项目、重点规划计划的咨询论证;三是要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技术指导及相关工作。秘书处要做好专家组组织协调和日常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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