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立农产品“准出”机制
日期:2014-10-08 14:08

  浙江省政府指出,各级政府应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建立责任清单制度,避免出现监管职责不清、重复监管和监管盲区。
  据了解,浙江省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建设,力争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将全省90%以上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城市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纳入全省统一、互联互通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平台,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存、运输、销售、消费全程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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