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不合格食品将严令召回、销毁
日期:2014-10-13 10:00
  昨日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全省就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对于抽检、复查后仍不合格的食品将严令相关单位召回、销毁和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一系列工作将有规范可依。
  本省每季度都进行食品、药品安全抽检,并安排不定期检查,抽检结果均以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开,那么,这些不合格食品被检查出来后,相关单位需要采取哪些措施?为了将后处理工作落实,全省制订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于抽检不合格的食品,将依据法规进行通报、监督召回、责令改正、整改复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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