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7 10:03
行食品贮存、加工、供应管理制度和要求,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供餐模式准入管理。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学校必须从县级政府组织招标确定的供餐企业、托餐家庭名单中选择校外供餐单位。严禁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餐企业(单位)、托餐家庭(个人)从事营养改善计划的供餐、托餐服务。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全员培训,强化其食品安全意识,规范其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同时,要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工作,近期要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