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整治食品批发市场
日期:2014-10-29 09:25
从事食品批发经营必须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临时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须办理《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发放监督公示牌,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实名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各项管理制度集中到一个公示牌并统一定做、悬挂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在批发市场入口处安装提示牌,引导到市场批发食品的经营户及时索取资质证明、销货发票、销货清单、检验报告等有关票据。同时执法人员定期到兴隆商场等食品批发市场进行现场指导,提出整改意见,解答经营户提出的问题,协助经营户按时完成自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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