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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规定重组肉须为熟食 添加剂要标示
日期:
2014-10-30 16:17
示不实者,可处罚款;且违规产品皆须限期召回改正。
至于餐饮业供应重组肉品,卫生福利部于1994年起,辅导餐饮业者在菜单明显标示重组肉相关字样,而且以熟食供应消费者食用;经卫生机关查证属实,未标示且未当场改正者,将予以公布餐厅名称。并于2012年函请各县市卫生局加强查核餐厅菜单是否如实标示重组肉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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