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查抛弃加工制售病死畜禽等行为
日期:2014-11-02 09:28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意见》强调,要严肃查处随意抛弃病死畜禽、加工制售病死畜禽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建立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失职渎职工作人员责任。
  地方政府对病死畜禽处理负总责
  《意见》明确,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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