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1 10:12
管理办法》明确了活禽交易市场关闭缓冲期。《办法》规定,姑苏区行政区域内禁止活禽交易。吴中区、相城区、虎丘区、工业园区行政区域内可以各设置一个活禽交易定点市场,定点市场以外禁止活禽交易。考虑到目前各区部分活禽交易市场已按要求完成了标准化改造,如果立即关闭目前所有的活禽交易市场,将造成资金浪费等情况,同时,苏州市禽类产品冷鲜体系尚未建立,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因此,《办法》同时规定了两年的市场关闭缓冲期,明确但对纳入市场改造计划,已完成改造任务,且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的活禽交易市场,可以经营至201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