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拟用扣分制监管食品安全
日期:2014-11-28 09:55
行为可适用责令停业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应当责令其停业;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行为可适用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且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24分的,应当吊销其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法律、法规未规定可适用责令停业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但可适用罚款行政处罚的,且累计记分已达到或者超过12分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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