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2 09:48
价局网站公布的全省逐月生猪成本收益分析,2013年1月至2014年6月共计18个月平均计算,综合考虑农户承担一定的市场风险及不能完全熨平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试点期间暂定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起赔点为5.4比1。在保险期间内,某批次保险生猪的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的5.4比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根据目前农业保险保障程度确定为成本的50%至80%原则,试点期间约定的单猪保险金额为1350元。试点期间保险费率暂定为1.4%。即每头生猪保费为18.9元,其中农户自负保费40%,省、区财政给予60%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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