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六区明年1月1日起禁止活禽交易
日期:2014-12-04 14:24
《办法》明确,明年起,全市将统一实行活禽定点宰杀、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交易禁止区内不得设置禽类屠宰厂(场);禁止区外设置禽类屠宰厂(场)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同时,禽类屠宰厂必须建立禽类产品进厂(场)登记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等,定点宰杀和处理的生鲜禽产品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冷链专用车配送。
  《办法》对于定期防疫、从业人员健康防护等都有明确规定,并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做出明确界定。其中,商务部门负责禽类交易市场设置、改造和建设的规划及监督指导;农业部门负责禽类定点屠宰的行业监督管理;食药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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