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禽肉进出口情况及新市场开拓
日期:2014-12-15 10:47
令、《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4年第49号公告、中国与输出国家( 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5 我国进口禽肉产品的程序
  我国对肉类进口采用双证管理,即肉类动植物检验检疫证和肉类自动进口许可证,检验检疫证由质检总局颁发,自动进口许可证由商务部颁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QSIQ)要求,包括对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备案及国外出口商、生产商的备案等相关要求。在商务部领取自动进口许可证之前,鸡肉进口各进口公司需要与所属省商务厅或局申请,猪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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