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2 11:22
工中心的食品小作坊坚决予以取缔。
首个加工中心已在招标
根据《佛山市高明区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高明区内的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投资模式:一是各镇(街道)招商引资,引入社会资金投资模式;二是由镇(街道)自行投资建设,市场化运作;三是由同行业自行组织建设。
《方案》要求,集中加工中心占地面积至少要达到10亩,建设规模至少应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并最少可容纳20户以上食品生产经营户。
出于鼓励各类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建设的考虑,高明区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加工中心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