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24 11:23
面监测
切实强化《畜牧业生产及畜牧专业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和《全国饲料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由省级畜牧、饲料部门审核数据后上报农业部,同时完成年度形势分析报告。
(四)监测数据核查
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月度数据上报的审核及每年本辖区内10%监测点的实地核查工作,县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自查工作,保证年内对本县全部监测点开展实地核查。在省县两级主管部门核查工作基础上,农业部数据核查工作组每年对5%-10%的监测点进行实地抽查。
(五)信息采集人员培训
继续强化省、县级统计员,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