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严刑重奖让病死猪无法遁形
日期:2014-12-29 09:47
  台湾也曾经病死猪横行,迫使政府修法,在《废弃物清理法》中增订刑责、巨额罚金,配合《刑法》诈欺罪,让贩卖病死猪的业者稍稍收敛;而农政、环保单位的配套措施,全程监督病死猪流向,让每一头死猪都能被追踪到。
  早年养猪户在猪只死亡后,为减少损失,多会将死猪再卖出,不少死猪肉流入加工业者,为国民健康带来影响。后来《废弃物清理法》修订,先将病死猪列为一般废弃物,再增订刑责,未依规定处理废弃物者,可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监督方面,养猪场一旦有病死猪产生,可以得到保险理赔,但病死猪须交给合法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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