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顺利完成鲜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工作
日期:2014-12-30 11:37
企业和以畜禽肉为原料加工食品的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有瘦肉精以及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的行为,治理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加工食品、加工过程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强化肉制品流通环节整治。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含市场附设的冷库)、商场、超市、肉食店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监督鲜肉、肉制品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厉查处取缔肉及肉制品无照经营。强化餐饮服务环节整治。加强对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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