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食监局开展生鲜肉专项检查
日期:2014-12-30 17:17
义务,并对所销售生鲜肉质量负责。五是严厉查处违法经营生鲜肉行为。要加大对各类生鲜肉经营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疑似病害肉、注水、注入其它物质肉、未经检验检疫肉和来源不明的生鲜肉一律立即下架封存送检。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
  碑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切实摸清生鲜肉监管情况底数,建立生鲜肉经营户名册,了解经营者基本情况,夯实监管基础,维护生鲜肉市场秩序,保证生鲜肉市场消费安全。
3/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31 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