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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公开征集食品安全国标立项建议
日期:
2015-01-07 10:07
,任何单位、个人、组织可以提出立项建议。建议承担标准起草的应当为科研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或行业协会。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建议。
公告要求,2015年1月30日前通过网络报送立项建议,并同时报送立项建议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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