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9 09:23
通知》(厦府办〔2014〕16号)要求,湖里区人民政府决定,1月1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暂时停止活禽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活禽交易。自2015年1月17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暂停各类活禽交易。恢复活禽交易日期由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经评估后另行通知。
二、加强市场监管。工商部门负责关停各类活禽交易市场,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对交易场所实行全面彻底的清洗、消毒;城管执法部门严厉打击市场外流动商贩占道经营活禽的违法行为,禁止城区饲养鸡、鸭等家禽;动物防疫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H7N9禽流感疫情监测工作;卫计部门负责加强相关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