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景宁县严格执行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落实
日期:2015-01-23 16:54
的通知》(浙财农〔2014〕138号)文件精神,对2014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分2期发放,第1期1-9月份符合补助的72头已经在10月份全部发放到位。第2期统计期间为10月1日-12月31日,经审核符合补助的有29头,在确认上报的数据无误后,将制作公示名册分别在景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生猪定点屠宰场公告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及时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核对。如公示期满无异,由县农业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并采取一卡通直接把补助资金拨付到业主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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