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26 13:27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要求各市、县(区)、镇于今年5月底前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病死畜禽无害化设施建设规划,确保2016年基本实现全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通知》明确了从事畜禽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的单位和个人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有对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向当地乡镇政府和畜牧兽医部门报告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
《通知》要求各市、县(区)要根据当地畜禽养殖、疫病发生和